今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就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明確網絡交易監管堅持鼓勵創新、包容審慎、嚴守底線、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的原則,著眼于促進數字經濟健康發展。對于網絡社交、網絡直播等網絡交易新業態新模式,實行包容審慎監管,留足發展空間,同時確保商品和服務質量與交易安全。
其中,征求意見稿要求,網絡交易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收集的個人信息嚴格保密,未經被收集者授權同意,不得向包括關聯方在內的任何第三方提供。
同時,網絡交易經營者不得以下列方式欺騙、誤導消費者:
(一)虛構交易;
(二)編造評價,或者教唆、誘導、脅迫他人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評價;
(三)通過刪除、隱匿、修改評價,或者好評前置、差評后置、混淆不同商品或者服務的評價等不正當處理手段對評價進行誤導性展示;
(四)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
(五)使用虛假的廣告宣傳、促銷方式、樣品、商品或者服務說明、商品或者服務標準等;
(六)偽造或者冒用市場主體登記信息、行政許可信息;
(七)混淆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
(八)虛構現貨、虛假預訂、虛假搶購等虛假營銷行為;
(九)其他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行為。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要求,網絡交易經營者以直接捆綁或者提供多種可選項方式向消費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醒消費者注意。提供多種可選項方式的,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的任何選項設定為消費者默認同意,不得將消費者以往交易中選擇的選項在后續獨立交易中設定為消費者默認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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