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紛紛進軍電影業之后, 數字音樂成為了互聯網巨頭們瓜分的下一個麥田。
從2月4日開始,用戶發現從網易云音樂APP上無法分享音樂鏈接至朋友圈、無法給微信好友發送音樂。同樣被屏蔽的還有蝦米音樂和天天動聽,而這兩款產品都屬于“阿里系”,這是微信繼屏蔽“快的”、支付寶紅包等分享之后,又一次“封殺”動作。這背后則是騰訊發起對數字音樂市場總進攻的開始。
此次微信封殺的大背景是QQ音樂購買了大量的音樂版權。據QQ音樂相關人士向《經濟觀察報》透露,截至目前,QQ音樂的版權音樂已經超過800萬首,與近百家唱片公司達成正版版權合作,并獲得了華納、YG、索尼、英皇、少城時代、華誼等多家唱片公司的獨家版權代理,而所謂獨家版權代理,即意味著騰訊具有這些唱片公司音樂作品的中國大陸區獨家網絡音樂使用運營權及分銷權。
與騰訊不同,阿里巴巴布局數字音樂的路徑則通過收購蝦米音樂完成;百度則是將百度MP3、百度ting、千千靜聽等諸多數字音樂產品,融入新平臺“百度音樂”,并與環球等多家音樂內容版權方簽署了版權合作協議;而網易則試圖將旗下云音樂打造成最大的移動音樂社區和開放平臺。這些是互聯網巨頭們搶占數字音樂市場的不同路徑,而如今,騰訊率先用音樂版權向競爭對手開火。就像當年爆發在視頻網站巨頭之間的版權戰爭一樣,音樂版權大戰的背后是互聯網巨頭們對數字音樂市場的攻城略地。
網易內部人士向《經濟觀察報》透露, 數字音樂版權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如果嚴格來說,只要一個音樂網站存在第三方來源的音樂,那么就有可能涉嫌存在版權問題。但是,目前這塊內容在法律上尚存在疑問,還沒有一個明確的界定和可參照的案例。而對于一些海外音樂則存在已經找不到原來的版權所有方問題,為此網易云音樂在這方面會投入更多的精力,諸如那些土耳其音樂等很多小門類的音樂,也都在積極爭取版權協議。
囤積版權
大量熱錢正在涌入數字市場,背后的原因是隨著移動互聯網時代的來臨,用戶對音樂產品的消費需求日益強烈。《2014中國音樂產業發展報告》顯示,2013年中國音樂用戶達到4.5億,數字音樂市場規模則達到440.7億元人民幣。而在APP市場中,3.1萬個的音樂APP也昭示了網絡音樂市場的商業前景和群雄混戰的局面。
2014年7月,蝦米音樂搶得《中國好聲音》獨家音樂版權;同年QQ音樂與韓國YG娛樂、華納音樂、索尼音樂達成中國大陸區獨家版權合作,并在移動端新增了獨家版塊。
顯然,BAT巨頭們開始在數字音樂市場一擲千金,音樂版權首當其沖地成為了搶占市場的利器,同時一個顯而易見的趨勢是,隨著相關政策的健全,音樂版權會逐漸變成稀缺資源,并且購買成本會不斷攀高,在這種情況下,囤積音樂版權就成為了一個必要的戰略。此外,唱片公司也在轉型,越來越多的音樂人開始在在線音樂網站獨家發布作品。用戶為了第一時間收聽唱片,就不得不向網站付費收聽,這就是所謂的“粉絲經濟”下的數字音樂新商業模式。